藥物警戒
美國FDA警告雙膦酸鹽類藥可能導致嚴重肌肉骨骼痛
2008年1月7日,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發布信息警告雙膦酸鹽類藥物導致嚴重骨痛、關節痛和/或肌肉痛(肌肉骨骼痛)的可能性。盡管雙膦酸鹽類藥物的說明書中已經包含了嚴重的肌肉骨骼痛的說明,但二者之間的聯系在臨床應用過程中可能被醫護人員所忽視。
2005年,FDA發布了關于阿侖膦酸鹽(alendronate)和利塞膦酸鹽(risedronate)上市后病例回顧研究的結果,結果顯示:骨痛、關節痛和/或肌肉痛與阿侖膦酸鹽和利塞膦酸鹽有關。回顧的病例中,服用阿侖膦酸鹽出現疼痛的最短時間為1天,最長為52個月。此次研究,并沒有把疼痛定義在某一具體解剖位置上,一些患者報告為局部疼痛但后來發展為彌漫性疼痛,大部分病例的疼痛被描述為劇烈的甚至是致殘性的,一些患者由于劇烈疼痛以致無法正常活動,一些患者需要借助工具才能行走。在尋找病因過程中,多數患者經歷了各種測試,為了緩解疼痛使用了各種方法包括服用阿片類藥物,一些患者有過停用藥物疼痛緩解的經歷,其中一部分在停藥后疼痛立即緩解,一部分緩慢或部分緩解。
嚴重的肌肉骨骼痛可能在服用雙膦酸鹽類藥物的數天、數月或者數年后發生。該類藥物導致肌肉骨骼痛的危險因素目前尚不清楚。FDA強調雙膦酸鹽類藥物引起的肌肉骨骼痛應與使用該類藥物的急性期反應區別對待,急性期反應表現為發熱、寒戰、骨痛、肌肉痛和關節痛,這些癥狀通常在首次靜脈滴注雙膦酸鹽類藥物后一周或口服該類藥物一個月后發生。急性期相關癥狀也通常在繼續服藥數天后消失。
FDA建議醫護人員應該判斷嚴重的骨、肌肉、關節痛是否為雙膦酸鹽類藥物引起,以考慮暫時或永久性的停止該藥的使用,并提醒醫護人員注意以下內容:
患者嚴重的肌肉骨骼痛可能由雙膦酸鹽類藥物引起。所有雙膦酸鹽類藥物的說明書[注意事項]部分包含了該類藥物可能引起骨痛、關節痛、肌肉痛的信息。疼痛在65歲以上的患者中普遍存在,但病史和用藥史可能揭示嚴重肌肉骨骼痛與使用雙膦酸鹽類藥物之間的關系。如果出現嚴重疼痛癥狀,開具該類藥物的醫生應該考慮停藥。
對有嚴重肌肉骨骼痛的患者應進行監測。在停止使用雙膦酸鹽類藥物后肌肉骨骼癥狀可能很快緩解、緩慢緩解或者根本無法緩解。如果在停用藥物后癥狀無法減輕或緩解,醫生應該判斷引起肌肉骨骼痛的原因。
權衡使用雙膦酸鹽類藥物的風險效益。雙膦酸鹽類藥物用于治療骨質疏松癥、高鈣血癥、帕哲氏病、多發性骨髓瘤和實體瘤的骨轉移。
目前,FDA正在進一步評估嚴重骨骼肌肉痛與雙膦酸鹽類藥物的關系。評估將需要6個月,屆時FDA將發布有助于鑒別和治療嚴重骨骼肌肉痛的信息。
(FDA網站)
編者提示:
1.檢索SFDA基礎數據庫,雙膦酸鹽類藥物在我國均有生產和進口。國內雙膦酸鹽藥物有阿侖膦酸鈉、埃本膦酸鈉、利塞膦酸鈉、氯膦酸二鈉、氯屈膦酸二鈉、帕米膦酸二鈉、羥乙膦酸鈉、亞甲基二膦酸鹽、伊班膦酸鈉、依替膦酸二鈉、英卡膦酸二鈉、唑來膦酸。
2. 國內部分雙膦酸鹽類藥物說明書中的[不良反應]部分對性骨痛、關節痛、肌痛進行了提示。
本文摘自《藥物警戒快訊》2008年1月28日第1期(總第5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