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警戒
美國通過2007年度食品藥品管理法修正案
2007年9月27日,美國總統(tǒng)布什簽署了2007年度食品藥品管理法修正案(law H.R. 3580, th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Amendments Act of 2007,F(xiàn)DAAA)。該修正案據(jù)稱是美國40年來對《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最廣泛和全面的修訂之一,必將給美國的制藥業(yè)帶來深遠的影響。
修正案加大了對藥品安全的監(jiān)管力度,根據(jù)該法案,美國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FDA)被賦予了新的權利,可要求企業(yè)開展一項或多項上市后臨床試驗,來評估或鑒別藥品嚴重風險。如果FDA認為新的安全信息應該加入產(chǎn)品的說明書和標簽中,會發(fā)出“命令”,要求企業(yè)按照加速程序來修訂說明書和標簽。FDA也可根據(jù)“風險評估和減緩戰(zhàn)略”(Risk Evaluation and Mitigation Strategy,或REMS),給藥品的銷售和使用增加限制,如限制藥品僅在醫(yī)院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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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藥物警戒快訊》2007年11月9日第16期(總第4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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