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反應信息通報
藥品不良反應信息通報(第15期 國外信息版)(2008年7月)
藥品不良反應信息通報(第15期 國外信息版)(2008年7月)
編者按:
藥品不良反應信息通報制度是我國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為保障公眾用藥安全而建立的一項制度。《藥品不良反應信息通報》面向社會公開發布,對推動我國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用藥安全起到了積極作用。
隨著藥品市場的全球化,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也趨于國際化,其他國家的不良反應監測信息對保障我國公眾用藥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也是我國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
《藥品不良反應信息通報》國外信息版將介紹國外其他監管部門發布的最新安全性信息,分析安全性信息發布的背景及相關技術資料,同時參考通報品種在我國臨床使用情況,評估其在我國的效益/風險。發布《藥品不良反應信息通報》國外信息版旨在讓廣大人民群眾,尤其是醫務工作者,全面了解和掌握最新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信息,降低或盡量避免嚴重不良反應的重復發生,從而為保障公眾用藥安全筑起一道有效屏障。
使用重組人紅細胞生成素應控制血紅蛋白濃度
一、 背景
2006年11月16日,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就發表在《新英格蘭雜志》上的一項臨床研究結果發布安全性公告。公告稱,一項名為“CHOIR”的研究發現:未接受透析治療的慢性腎病患者使用阿法依泊汀(epoetin alfa,重組人紅細胞生成素)以期將血紅蛋白(Hb)濃度提高到說明書推薦的濃度(12 g/dL)以上,結果出現死亡、心肌梗死,或因心衰和腦卒中住院的風險升高[1]。
2007年1月26日,美國FDA和Amgen公司共同發布了一項大型、多中心、隨機、安慰劑對照臨床試驗結果。試驗發現,腫瘤患者使用達依泊汀(darbepoetin alfa,長效重組人紅細胞生成素)治療腫瘤本身引起的貧血,患者的輸血需求沒有減少,且死亡率增高。
此后,美國、歐盟等的藥品管理部門曾多次發布關于重組人紅細胞生成素(rHuEPO)的安全性公告,警示該類藥品可能導致死亡率增加、發生嚴重心血管和血栓事件及促進腫瘤增長的風險。FDA已于2007年對重組人紅細胞生成素的說明書進行了修改。
自2006年報道rHuEPO的風險以來,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一直對該類藥品保持高度關注,及時跟蹤國外最新的安全性信息,并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www.sfda.gov.cn)、中心網站(www.cdr.gov.cn)等載體報道了相關信息,同時密切關注我國rHuEPO的不良反應發生情況。雖然我國目前尚未發現rHuEPO上述風險相關的研究和報告,但是為使廣大醫護人員和患者及時了解rHuEPO可能誘發的風險,保障臨床用藥安全,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特通報此安全性信息。
二、 產品基本情況
rHuEPO是經重組DNA技術產生的紅細胞生成素,為165個氨基酸組成的糖蛋白。其與紅系祖細胞的表面受體結合,刺激紅系祖細胞的分化,rHuEPO亦可促使紅細胞自骨髓向血液中釋放,進而轉化為成熟紅細胞。另外,rHuEPO有穩定紅細胞膜,提高紅細胞膜抗氧化酶的功能。
rHuEPO主要用于治療腎功能不全所致的貧血,臨床上還用于腫瘤相關貧血和外科圍手術期的紅細胞動員等。國內不同企業該類藥品的適應癥不完全相同。rHuEPO的商品名有羅可曼、弘能、寧紅欣、雪達升、佳林豪、怡普利、依普定、怡寶、利血寶、益比奧、依倍、濟脈欣、環爾博、賽博爾、諾之素等。
三、rHuEPO的安全性風險
美國FDA等藥政部門發布的關于rHuEPO的安全性信息及研究資料涉及的多項臨床研究顯示,使用該類藥品使得Hb濃度維持在說明書推薦濃度(12g/dL)以上的病人存在死亡率增加、發生嚴重心血管和血栓事件及促進腫瘤增長的風險。
(一)腎病患者
研究1[1]:1432名未透析的腎功能衰竭貧血患者被分配到兩個治療組,兩組患者均用阿法依伯汀治療貧血,Hb維持濃度均數分別為13.5g/dL和11.3g/dL。研究顯示,高Hb濃度組患者發生嚴重心血管事件(死亡、心肌梗死、腦卒中、充血性心力衰竭)的發生率為17.5%(125/715),低Hb濃度組發生率為13.5%(97/717),高濃度組更易發生嚴重心血管事件(HR=1.3,95%CI:1.0~1.7,p=0.03)。
研究2[2]:1265名透析的腎功能衰竭貧血患者被分配到兩個治療組,兩組患者均用阿法依伯汀治療貧血,紅細胞比容均數分別為42±3%和30±3%。研究顯示,高Hb濃度組患者死亡率為35%(221/634),低濃度組死亡率為29%(185/631),高濃度組死亡率增高的原因尚不清楚。非致死性心肌梗死(3.1% vs 2.3%)、透析血管通路栓塞(39% vs 29%)及其他血栓事件(22% vs 18%)在高濃度組中也有較高的發生率。
(二)腫瘤患者
乳腺癌、頭頸癌、子宮頸癌、淋巴瘤和非小細胞肺癌的患者使用rHuEPO使得Hb濃度維持在12 g/dL以上時,病人的腫瘤增長速度加快和/或生存率降低(詳見表1);對于使用rHuEPO使得Hb濃度維持在12 g/dL以下的病人,還沒有排除腫瘤增長速度加快、死亡率升高的風險。臨床對照試驗并沒有表明腫瘤病人使用rHuEPO能夠改善貧血癥狀、生存質量和健康狀況。
(三)艾滋病患者
臨床對照試驗并沒有表明使用齊多夫定的艾滋病患者使用rHuEPO能夠改善貧血癥狀、生存質量和健康狀況。
(四)外科手術病人
在沒有使用抗凝藥物的情況下使用rHuEPO,靜脈血栓形成的幾率增加。
表1:針對腫瘤患者應用rHuEPO的臨床對照研究結果
原患疾病(n) 放化療措施 治療藥物 目標Hb(g/dl) Hb達到濃度(中位數,Q1,Q3) 結 果 統計學參數
(HR,95%CI,P)
乳腺轉移癌(939) 化療 阿法依伯汀 12~14 12.9,
12.2,13.3 12個月生存率降低(70% vs. 76%) 1.3,
1.07~1.75,
0.012 [3]
淋巴瘤(344) 化療 達依泊汀 13~15(男)
13~14(女) 11,
9.8,12.1 總體生存率降低 1.36,
1.02 ~1.82,
- -
乳腺癌(733) 化療 達依泊汀 12.5~13 13.1,
12.5,13.7 生存率降低(86% vs. 90%)
3年無進展生存率降低(72% vs. 78%) 1.42,0.93~2.18,- -;
1.33,0.99 ~1.79,- -
子宮頸癌
(114) 化療
放療 阿法依伯汀 12~14 12.7,
12.1,13.3 生存率降低(61% vs. 71%)
3年無進展生存率降低(59% vs. 62%)
局部控制率降低 1.28,0.68 ~ 2.42,- -
1.06,0.58~ 1.91,- -
頭頸癌(351) 放療 阿法依伯汀 ≥14(女)
≥15(男) - - 5年局部無進展生存率降低
總體生存率降低 1.62,1.22~2.14,0.0008;
1.39,1.05~1.84,
0.02[4]
頭頸癌(522) 放療 達依泊汀 14~15.5 - - 5年局部控制率降低
總體生存率降低 1.44,1.06~1.96,0.02
1.28,0.98~1.68,0.08
非小細胞肺癌(70) 未放化療 阿法依伯汀 12~14 - - 總體生存率降低
(中位數:63天vs.129天) 1.84,- -,0.08
非骨髓惡性腫瘤(989) 未放化療 達依泊汀 12~13 10.6,
9.4,11.8
總體生存率降低(中位數:8個月vs.10.8個月) 1.3,1.07~1.57,- -
注:“- -”表示內容缺失或不詳。
四、關于rHuEPO的不良反應情況
檢索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病例報告數據庫,截至2008年6月10日,檢索到rHuEPO相關病例141例,其中嚴重病例5例。不良反應主要表現為:高血壓、皮疹、頭痛、瘙癢、發熱、貧血加重、心悸、惡心、局部疼痛、肝功能異常、凝血功能亢進、過敏樣反應、嘔吐、肌痛、關節痛、乏力、胸悶、頭暈、腹瀉、過敏性休克等。死亡病例1例,其不良反應為過敏性休克。未檢索到嚴重心血管和血栓事件及促進腫瘤增長相關的嚴重不良反應病例報告。
五、建議
鑒于不合理使用rHuEPO的患者可能存在上述風險,醫生處方rHuEPO時,應權衡使用rHuEPO的風險與效益;如需用藥,應嚴格按照說明書適應癥使用該類藥品,并監測患者的Hb濃度;針對不同疾病,嚴格按照說明書或參考相關權威醫療指南控制Hb濃度;目前資料顯示,正確合理使用rHuEPO的效益仍然大于風險,對于目前正在用藥的患者,在沒有咨詢醫生之前不要擅自停藥,如患者或其看護者發現上述風險或相關癥狀應及時告知醫生。
參考信息:
1. Singh AK, Szczech L, Tang KL, et al. Correction of Anemia with Epoetin Alfa in Chronic Kidney Disease. N Engl j Med. 2006; 355:2085-98.
2. Besarab A, Bolton WK, Browne JK, et al. The effects of normal as compared with low hematocrit values in patients with cardiac disease who are receiving hemodialysis and epoetin. NEJM.1998;339:584-90.
3. Leyland-Jones B, Semiglazov V, Pawlicki M, et al. Maintaining Normal Hemoglobin Levels with Epoetin Alfa in Mainly Nonanemic Patients with Metastatic Breast Cancer Receiving First-Line Chemotherapy: A Survival Study. JCO. 2005; 23(25): 1-13.
4. Henke M, Laszig R, Rübe C, et al. Erythropoietin to treat head and neck cancer patients with anaemia undergoing radiotherapy: randomized, double-blind, placebo-controlled trial. The Lancet.2003; 362:1255-1260.
警惕嗎替麥考酚酯的生殖毒性
一、背景
2007年10月,羅氏公司分別與美國、英國藥品管理部門共同發布信息,警告妊娠期間使用嗎替麥考酚酯(商品名:驍悉)可能增加流產和先天畸形的風險,強調育齡女性患者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避孕。美國嗎替麥考酚酯的妊娠期用藥分類也因此從C類(不能排除對胎兒產生傷害的風險)改變為D類(存在對胎兒產生風險的證據)。
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一直對嗎替麥考酚酯的安全性問題保持關注,及時跟蹤國外最新研究和報道,并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www.sfda.gov.cn)、中心網站(www.cdr.gov.cn)等載體上報道了相關信息,同時密切關注我國藥品不良反應的發生情況。雖然我國目前尚未收到與嗎替麥考酚酯相關的生殖毒性報告,但為使廣大醫務人員和患者及時了解嗎替麥考酚酯的使用風險,保障臨床用藥安全,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特通報此安全性信息。
二、產品基本情況
嗎替麥考酚酯(又名霉酚酸酯)是一種免疫抑制劑,1997年在我國獲準上市,有片劑、膠囊劑和注射劑。主要用于接受同種異體腎臟或肝臟移植的患者預防器官的排斥反應,常與其他免疫抑制劑,如環孢素A、他克莫司、皮質類固醇等同時使用。
嗎替麥考酚酯口服或靜脈給藥后吸收迅速,在體內脫酯化后形成具有免疫抑制活性的代謝產物麥考酚酸。麥考酚酸通過抑制次黃嘌呤單核苷酸脫氫酶阻止鳥嘌呤的合成,并可選擇性阻斷T淋巴細胞和B淋巴細胞的增殖,發揮免疫抑制作用。
三、嗎替麥考酚酯的生殖毒性
羅氏公司稱,根據美國全國移植后妊娠登記處(NTPR)的數據和羅氏公司遍布全球的不良事件報告系統收集的數據,在妊娠期間使用嗎替麥考酚酯可能會增加妊娠頭3個月發生流產和先天畸形的風險,特別是外耳和面部畸形(包括兔唇、腭裂),以及肢端、心臟、食道和腎臟畸形。
(一)NTPR數據
2006年12月,NTPR公布了前瞻性研究數據,24名女性移植患者在接受嗎替麥考酚酯治療期間共報告了33次妊娠,其中15次自然流產(45%),其余18次產下活嬰。在這18個嬰兒中,有4個出現了結構畸形(22%)。
(二)不良事件監測數據
羅氏公司回顧了1995年至2007年藥品上市后不良事件監測數據,在77名妊娠期間暴露于嗎替麥考酚酯的婦女中,25名發生自然流產,14名的嬰兒或胎兒出現畸形,其中有6個耳部畸形。
(三)臨床前動物試驗數據
在臨床前動物生殖毒性研究中也曾觀察到類似的結構畸形。羅氏公司在開發嗎替麥考酚酯過程中進行的動物生殖毒性研究表明,即使未發生母體毒性,胚胎吸收和畸形的發生率也有所增加。根據體表面積進行換算,雌性大鼠和家兔接受的嗎替麥考酚酯的劑量分別相當于人類腎臟和心臟移植患者建議劑量的0.02至0.9倍。在子代大鼠中,發生的畸形包括無眼、無下頜和腦積水。在子代家兔中,發生的畸形包括心臟異位、腎異位、膈疝和臍疝。
四、藥品不良反應數據庫信息
截至2008年6月10日,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病例報告數據庫中,有關嗎替麥考酚酯的病例報告共365例。主要不良反應表現為:腹瀉、腹痛、惡心、嘔吐、肝功能異常等消化系統反應;白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骨髓抑制等血液系統反應以及肺炎等感染性疾病。無流產、胎兒或新生兒畸形病例。
1995年至2008年3月,世界衛生組織藥品不良反應數據庫中,有關嗎替麥考酚酯的不良反應報告2613例,涉及不良反應7597例次。不良反應表現為胎兒異常的有45例次,其中死胎(包括流產)23例次、畸形15例次(涉及多個器官系統),其他異常7例次。
五、建議
鑒于嗎替麥考酚酯的生殖毒性,建議醫生在為育齡女性患者處方嗎替麥考酚酯前,一定要排除患者妊娠的可能。應告知患者與嗎替麥考酚酯相關的流產和致畸風險,要求患者在開始嗎替麥考酚酯治療之前、治療期間以及中止治療后6周內都必須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醫生應與患者商討避孕方法,告知患者嗎替麥考酚酯可能降低口服避孕藥中激素的血藥濃度,理論上可能降低避孕藥的有效性,因此最好同時采取兩種避孕措施。
患者應積極配合醫生提出的孕檢要求,認真閱讀說明書中有關產品風險的提示信息。計劃懷孕的婦女,應就使用嗎替麥考酚酯的利弊問題咨詢醫生。
藥品生產企業應加強藥品上市后的監測工作,及時報送不良反應報告,并將藥品的風險信息有效地傳遞給醫護人員和患者。
參考信息:http://www.fda.gov/medwatch/safety/2007/CellCept_dearhcpoct07.pdf
警惕抗癲癇藥可能存在的自殺風險
一、背景
2008年1月31日,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向醫務人員發布有關抗癲癇藥的安全性信息,警示服用抗癲癇藥患者可能存在自殺觀念或自殺行為(包括自殺企圖和自殺死亡)的風險。
FDA分析了11種抗癲癇藥的安慰劑對照臨床研究數據,數據顯示服用這些藥物的患者,自殺觀念和自殺行為的風險約為服用安慰劑患者的2倍。鑒于此,FDA將與制藥企業共同協作在抗癲癇藥產品說明書上補充相關信息。
自報道抗癲癇藥的風險以來,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一直對該類藥品保持高度關注,及時跟蹤國外最新的安全性信息,并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www.sfda.gov.cn)、中心網站(www.cdr.gov.cn)等載體報道了相關信息,同時密切關注我國抗癲癇藥的不良反應發生情況。目前,醫護人員、患者及家屬對抗癲癇藥可能導致自殺觀念或自殺行為的風險的認知度不高,為使相關人員了解抗癲癇藥可能誘發的自殺風險,保障臨床用藥安全,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特通報此安全性信息。
二、相關抗癲癇藥品種情況
FDA分析的11種抗癲癇藥包括:卡馬西平(carbamazepine)、非爾氨酯(felbamate)、加巴噴丁(gabapentin)、拉莫三嗪(lamotrigine)、左乙拉西坦(levetiracetam)、奧卡西平(oxcarbazepine)、普瑞巴林(pregabalin)、噻加賓(tiagabine)、托吡酯(topiramate)、丙戊酸鹽(valproate)、唑尼沙胺(zonisamide)。其中7個品種在我國有批準文號,包括:卡馬西平、加巴噴丁、拉莫三嗪、左乙拉西坦、奧卡西平、托吡酯、丙戊酸鹽。普瑞巴林尚未在我國上市,但已獲準進行臨床研究。
三、抗癲癇藥與自殺觀念或自殺行為風險
2005年3月,美國FDA對幾種抗癲癇藥進行初步分析后,發現該類藥物可能增加自殺觀念及自殺行為的風險,因此要求抗癲癇藥的制藥企業提供相關信息,以便審核這些藥物與自殺事件的相關性。
FDA分析了11種藥物的199個安慰劑對照臨床試驗數據。研究的疾病包括癲癇、部分精神障礙以及其他疾病(包括偏頭痛和神經性疼痛)。數據分析涉及藥物治療組27863位患者,安慰劑組16029位患者,納入分析的患者均在5歲以上。分析結果顯示:藥物治療組有4名患者自殺,安慰劑組無患者自殺;藥物治療組有0.43%的患者產生過自殺觀念或行為,安慰劑組為0.22%。
研究結果還顯示(詳見表1),在不同疾病研究對象中,癲癇患者出現自殺觀念或行為的相對風險高于其他疾病;患者在開始服藥的第1周就觀察到自殺觀念及自殺行為的風險增高,并至少持續到24周;不同藥物和不同人群的研究結果大體一致,且各年齡組間沒有顯著差異。
表1:不同疾病患者自殺觀念或行為相對風險及差異
疾病 藥物組(‰) 安慰劑組(‰) 相對風險 風險差異(‰)
癲癇 3.5 1.0 3.5 2.5
精神障礙 8.3 5.2 1.6 3.1
其他 2.0 0.8 2.5 1.2
匯總 4.3 2.2 2.0 2.1
四、國內抗癲癇藥關于自殺觀念或行為的不良反應情況
檢索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病例報告數據庫,截至2008年6月10日,未檢索到關于卡馬西平、加巴噴丁、拉莫三嗪、左乙拉西坦、托吡酯、丙戊酸鹽引起自殺觀念及自殺行為的病例報告。檢索到奧卡西平引起自殺觀念病例報告1例。
以焦慮、激動、敵意、躁狂等(美國FDA信息中列為可能是自殺行為的前兆)為關鍵詞檢索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病例報告數據庫,檢索到拉莫三嗪相關病例1例,不良反應為“焦慮”;托吡酯相關病例6例,不良反應名稱分別為“煩躁、易怒、情緒激動”、“精神恍惚”、“精神異常”、“激動”、“抑郁”和“精神分裂樣反應”;卡馬西平相關病例5例,不良反應名稱分別為“焦慮”(2例)、“精神分裂樣反應”、“精神不集中”、“抑郁”;丙戊酸鹽相關病例4例,不良反應名稱分別為“躁狂”(3例)和“精神異常”。
五、建議
鑒于國外研究顯示服用抗癲癇藥患者可能存在自殺觀念或自殺行為的風險,并且此類藥物多由患者在家中自服或由看護者監督服用,建議醫生處方抗癲癇藥時,告知患者、患者家屬及看護者關于抗癲癇藥可能增加自殺觀念或行為的風險;對于目前正在服用抗癲癇藥的患者,在沒有咨詢醫生之前,不要擅自停藥或改變治療方案;如發現患者出現焦慮、激動、敵意、躁狂、抑郁或抑郁加重等精神癥狀,或有傷害自己、遠離家人和朋友等想法或行為時,患者家屬及看護者應及時告知醫生。
參考信息:www.fda.gov/cder/drug/InfoSheets/HCP/ antiepilepticsHCP.htm.
警惕抗抑郁藥治療過程中的自殺風險
一、背景
近幾年,抗抑郁藥導致自殺風險增高的問題一直受到國內外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關注。自2003年開始,美國、歐盟等一些國家和地區開展了有關兒童、青少年和成年患者使用抗抑郁藥引起自殺風險的評估工作。2007~2008年,在對大量臨床資料進行匯總分析的基礎上,美國和歐盟分別完成了此項評估工作,并發布信息,警告使用抗抑郁藥可能帶來的自殺風險,要求企業修改藥品說明書,加入相關警示內容。
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一直對抗抑郁藥的安全性問題保持關注,及時跟蹤國外最新研究和報道,并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www.sfda.gov.cn)、中心網站(www.cdr.gov.cn)等載體上發布了相關信息,同時密切關注我國藥品不良反應的發生情況。雖然我國目前收到的與抗抑郁藥相關的自殺報告較少,但為使廣大醫務人員和患者了解抗抑郁藥的使用風險,保障臨床用藥安全,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特通報此安全性信息。
二、抑郁癥與抗抑郁藥
抑郁癥是一種常見的情感障礙,可由各種原因引起,以情緒低落、思維遲鈍和言語動作減少為主要癥狀,患者甚至出現自殺觀念和/或自殺行為(包括自殺企圖和自殺死亡)。
抑郁癥的治療有多種方式,主要以綜合治療為主,包括藥物治療、心理治療、物理治療等。抗抑郁藥是當前治療各種抑郁癥的主要藥物,能有效解除抑郁心境,同時對焦慮癥、強迫癥、驚恐障礙等精神障礙也有療效。抗抑郁藥的種類較多,如選擇性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類(SSRIs)、選擇性5-羥色胺去甲腎上腺素再攝取抑制劑類(SNRIs)、三環類(TCAs)、單胺氧化酶抑制劑類(MAOIs)等。其中SSRIs多數不用于兒童和青少年。
三、抗抑郁藥與自殺風險
抑郁癥和其他一些精神障礙本身就與自殺風險相關。無論是否服用抗抑郁藥,患者都可能出現抑郁癥狀惡化、自殺觀念和/或自殺行為。國外研究表明,抗抑郁藥可能增加兒童、青少年及25歲以下成年人自殺(包括自殺觀念、自殺行為)的風險,尤其是在治療的頭幾個月。
美國一項研究[1]對在抑郁癥(MDD)、強迫癥和其他精神障礙的兒童和青少年(18歲以下)中進行的24項短期(小于4個月)安慰劑對照試驗進行了匯總分析。這些試驗共納入了4681名受試者,包括9種抗抑郁藥。結果顯示,受試者在接受抗抑郁藥治療的最初幾個月自殺風險相對安慰劑組升高。歐洲藥品管理局2005年也完成了對兩類抗抑郁藥(SSRIs和SNRIs)的評價工作,發現服用這兩類藥物的兒童和青少年自殺觀念、自殺行為的發生風險比安慰劑組高,建議這兩類抗抑郁藥不用于兒童和青少年。
2007年5月,美國FDA發布了有關成年人使用抗抑郁藥的風險評估結果[2]。評估納入了295項使用SSRIs和其他抗抑郁藥的安慰劑對照臨床試驗,包括了77000余名抑郁癥(MDD)和其他精神障礙的成年患者。結果表明,抗抑郁藥引起的自殺風險在不同年齡段存在差異:18~24歲人群抗抑郁藥組自殺風險高于安慰劑組,24歲以上人群抗抑郁藥組自殺風險與安慰劑組無顯著差異,65歲以上人群抗抑郁藥組自殺風險低于安慰劑組。歐洲藥品管理局也得出了類似的評估結論,即年輕成年人在使用抗抑郁藥治療時可能存在自殺行為增加的風險,且不同抗抑郁藥之間的風險無實質性差異[3]。
四、建議
鑒于抗抑郁藥與自殺風險可能的相關性,建議對所有使用抗抑郁藥的患者進行密切監測,觀察是否出現臨床癥狀惡化、行為異常改變(包括出現新的癥狀)或出現自殺觀念、自殺企圖。在藥物治療的頭幾個月,或者在改變劑量、治療方案時應加強監測。這種監測應一直持續到患者臨床癥狀明顯改善為止。
抗抑郁藥為處方藥,請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如果出現臨床癥狀惡化、行為異常改變、自殺觀念或自殺企圖,應及時咨詢醫生,由醫生決定是否改變治療方案,包括中斷治療。如果決定停止治療,藥物應該逐漸減量,驟然停藥可能引起一些軀體和精神癥狀,如頭痛、頭暈、無力、靜坐不能、失眠、多夢、焦慮、煩躁等。
一些抗抑郁藥不用于治療兒童和青少年的抑郁癥,應嚴格按照藥品說明書中適應癥和適用人群給藥。醫療機構和藥品生產企業應加強對抗抑郁藥不良反應的監測工作,及時報告不良反應監測信息。
參考信息:
1.Hammad TA, Laughren T, Racoosin J. Suicidality in pediatric subjects treated with antidepressant drugs. Arch General Psychiatry 2006 Mar;63(3):332-9.
2.FDA. Overview for December 13 Meeting of Psychopharmacologic Drugs Advisory Committee (PDAC).[2006-11-16]. http://www.fda.gov/ohrms/ dockets/ac/06/briefing/2006-4272b1-01-FDA.pdf.
3.MHRA. Implementation of warnings on suicidal thoughts and behaviors in antidepressants. [2008-2-4]. http://www.mhra.gov.uk/NewsCentre/ CON2033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