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警戒
美國FDA警告丙硫氧嘧啶的肝損傷風險
2009年6月4日,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向醫護人員發布警訊,告知成年人和兒科患者使用丙硫氧嘧啶存在嚴重肝損傷的風險,包括肝衰竭和死亡。
FDA的不良事件報告系統(AERS)發現有32例與丙硫氧嘧啶相關的嚴重肝損傷報告,包括22名成年患者和10名兒科患者。其中,成年患者報告中有12例死亡和5例肝移植病例,兒科患者中有1例死亡和6例肝臟移植。相比較而言,AERS共收到5例和甲硫咪唑相關的嚴重肝損傷報告,均涉及成年人,并有3例死亡。由AERS收到的報告顯示,和甲硫咪唑相比,丙硫氧嘧啶的肝毒性風險有所增加。
丙硫氧嘧啶和甲硫咪唑分別于1947年、1950年經批準上市。丙硫氧嘧啶和甲硫咪唑都可用于治療因格雷夫斯病(Graves)所引起的甲亢,一般而言,丙硫氧嘧啶被認為是二線治療藥物,除非患者對甲硫咪唑過敏或不可耐受。但對于近期被診斷為患有格雷夫斯病的患者,醫護人員應仔細考慮應選擇何種藥物開始治療。同時應該密切監控接受丙硫氧嘧啶治療的患者是否出現肝損傷的癥狀或體征,尤其是在開始用藥的前6個月內。
2009年4月18日,FDA聯合美國甲狀腺協會(ATA)召開了一次公開研討會,討論與丙硫氧嘧啶相關的肝毒性不良反應。FDA仍在繼續監控所報告的嚴重不良事件,并修改丙硫氧嘧啶的處方信息,尤其是兒科患者的使用信息。同時, 美國甲狀腺協會計劃在今后幾個月內更新格雷夫斯病治療指南。
以上信息反映了FDA目前對有關丙硫氧嘧啶的有效數據分析結論。此消息的發布并不表示FDA已確定該藥品與新出現的安全問題之間存在因果關系,也不意味著建議醫護人員停止處方該藥品。FDA在獲取到更多信息或分析結論后會對該信息進行更新。
給醫護人員的建議和信息:
請密切監控接受丙硫氧嘧啶治療的患者是否出現肝損傷的癥狀或征兆,尤其是在開始用藥的前6個月。
如果出現肝損傷疑似病例,應立刻中斷丙硫氧嘧啶的治療,同時對患者的肝損傷情況進行評估并提供醫療支持。
丙硫氧嘧啶不得用于兒科患者,除非該患者對甲硫咪唑過敏或不可耐受,且沒有其他的治療方案可以選擇。
妊娠期間使用甲硫咪唑而導致胚胎病(包括皮膚發育不全)的病例報告比較罕見,也沒有關于丙硫氧嘧啶的此類不良反應報告。因此,丙硫氧嘧啶可能更適用于格雷夫斯病患者在妊娠期間前3個月的治療。
請告訴患者如果出現以下任何體征或癥狀,應立刻向醫生報告:疲乏、虛弱無力、不知原因的腹痛、食欲不振、瘙癢、較容易被擦傷以及眼睛或皮膚黃化。
(FDA網站)
本文摘自《藥物警戒快訊》2009年8月19日第9期(總第7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