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論證
北京天壇醫院醫療設備論證邀請(2017-16)
一、為滿足臨床科室需求,綜合采購部擬對以下設備進行論證:
設備一、腦電圖儀(BIS)
使用科室:綜合ICU
數量:2臺
設備要求:
1、評估神經功能;
2、評估鎮靜深度;
3、為ICU內危重病患者鎮靜治療提供客觀依據。
設備二、電子喉鏡
使用科室:麻醉科、綜合ICU、急診
數量:13臺
設備要求:
1、用于危重癥患者的搶救;
2、用于困難氣道患者氣管插管;
設備三、急性透析和體外血液治療
使用科室:綜合ICU、急診
數量:3臺
設備要求:
1、用于危重癥患者的搶救及生命支持治療;
2、具有維持危重癥患者內環境穩定的功能;
設備四、顱內壓監測儀
使用科室:綜合ICU、急診
數量:4臺
設備要求:
1、用于神經重癥患者顱內壓監測;
2、評估患者腦水腫程度并指導脫水藥物的應用;
3、評估預后;
4、間斷引流腦脊液,降低顱內壓;
5、進行腦脊液檢查。
設備五、纖維支氣管插管鏡
使用科室:麻醉、綜合ICU、急診
數量:11臺
設備要求:
1、用于危重癥患者的搶救;
2、用于困難氣道患者氣管插管。
設備六、體溫調節系統(冰毯機)
使用科室:綜合ICU
數量:2臺
設備要求:
1、用于危重癥患者的救治;
2、用于危重癥患者的體溫調節等;
3、用于危重癥患者生命支持治療;
設備七、血管內降溫
使用科室:綜合ICU
數量:1臺
設備要求:
1、用于危重癥患者的救治;
2、用于危重癥患者的體溫控制等;
3、用于神經重癥患者難治性顱高壓的輔助治療;
設備八、血氣分析儀
使用科室:綜合ICU、急診
數量:5臺
設備要求:
1、用于危重癥患者的搶救;
2、用于危重癥患者呼吸功能的評估;
3、用于危重癥患者循環的評估;
設備九、心肺復蘇機
使用科室:急診
數量:3臺
設備要求:
1.對心臟驟停患者進行胸外按壓
2. 電動電控, 能夠在轉運中持續進行胸腔按壓
3. 按壓頻率和深度符合2015版心肺復蘇指南要求
4. 具有促進胸廓完全復位裝置
5. 整機輕便,快速安裝
6. 可以與除顫器等其他設備兼容
設備十、伽馬射線探測裝置
使用科室:乳腺外科
數量:1臺
設備要求:
1.主要用于腋窩前哨淋巴結活檢術中根據同位素放射線定位前哨淋巴結位置。
2.無線操作、長續航時間。
3.多種同位素選擇,機器無需校準。
設備十一、監護病床
使用科室:綜合ICU、急診
數量:112臺
設備要求:
1、用于危重癥患者的救治;
2、用于危重癥患者的體位調整、基礎護理等;
3、作為危重癥患者生命支持治療的基礎;
設備十二、普通病床
使用科室:全院
數量:550張
設備要求:
1、安全性保障:病床結構合理、堅固耐用、具有良好的安全性。
2、病床的配置和功能滿足醫療護理的需求。
3、實現不同形體的坐、臥姿態,滿足患者舒適度和安全的要求。
4、具備移動、剎車系統,使床移動靈活、輕巧、方便。
5、后期維修快捷,提供備用床使用。
設備十三、電動病床
使用科室:全院
數量:209張
設備要求:
1、安全性保障:病床結構合理、堅固耐用、具有良好的安全性。
2、電動系統平穩耐用,易于操作:故障率低,維修及時,維修期間能提供備用床。
3、滿足醫療護理工作需求:具備床體整體平衡升降、起背、輸液架等。
4、滿足舒適度要求:實現不同形體的坐、臥姿態,以達到不同舒適度的要求。
設備十四、全電動產科檢查床
使用科室:產科
數量:6張
設備要求:
1.具有電動動力系統。
2. 床體尺寸需符合亞洲人的身材。
3. 需具有微電腦儲存記憶功能,可設置床位的高度及角度并儲存,可通過一鍵操作控制。
4. 具有延長型對接腿板。
5. 表面應便于沖洗及消毒。
設備十五、多功能產病一體床
使用科室:產科
數量:5張
設備要求:
1.適合待產、分娩、產后恢復各個階段使用,能進行水平位、坐位、半躺位及蹲位生產
2.具備CPR功能,手動快速調節背板至水平位
3.小腿托架可在床體的水平面及縱向面作旋轉移動并在相應任意位置固定,以滿足不同身高體形的產婦分娩的體位擺放的要求
4.具備ABS側護欄、腿托、抓桿、腳部床墊,安裝拆卸方便,并標配污物盆,易于將病床轉為產床
5.透氣防水加厚床墊,舒適并能清洗消毒,可更換。
設備十六、手術室對接車(含恢復室)
使用科室:手術室
數量:30張
設備要求:
1、符合醫院感染控制要求。
2、減少醫院內感染,減輕病人痛苦,加快周轉。
二、有意參加的供貨單位請發送郵件報名(無授權書謝絕報名),以下文件請加蓋公章后轉為PDF格式并打包發送(注明聯系方式),郵件內容應包括:
1.報價單(應包括產品名稱、型號、生產廠家、單價等內容,后續耗材報價)及配置單;
2.售后服務承諾(應包含以下內容:保修期、維修響應時間、備品備件情況、其他需說明問題);
3.《企業營業執照》(須含醫療器械項目及年審記錄);
4.《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
5.《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器械注冊證》;
6.生產廠家對代理經營機構授權書(授權書需要有日期常規不低于一年);
7.公司聯系人材料(授權、身份證復印件、聯系方式);
8.產品技術參數;
9.客戶清單及彩頁;
10.廉政承諾書;
11.其它材料。
三、報名時間:2017年9月1日8:00至 2017年9月8日17:00
備注:不接受電話及現場報名,資料審查完畢會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論證事宜,請注意及時查收郵件。
郵箱地址:ttyycg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