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修申請通知
關于放射工作崗位進修學習人員的管理規定
按照北京市衛計委要求,各醫院需將從事放射工作崗位的外來學習人員納入放射工作人員管理范疇,為加強我院進修人員管理,根據《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管理辦法》等法規要求,做出如下規定:
1、人員范圍:來我院“神經介入科”和“介入神經病學科”進修學習周期在半年及以上的人員。
2、來院進修人員需自備個人防護用品一套,包括鉛衣、鉛帽、鉛圍脖各一件,并保證防護性能合格。對因使用不合格防護用品或不正確使用防護用品造成的放射損傷和劑量監測結果超標由個人承擔全部后果。
3、來院進修人員需提供兩年有效期內的放射工作人員健康體檢合格報告(可為崗前體檢或崗中體檢)。體檢報告需由有專門放射職業健康體檢資質的醫療機構出具,具體可向所在單位放射工作人員管理部門咨詢。在我院學習期間如超過有效期,醫務處將安排在京及時進行崗中體檢,合格后方可繼續從事放射工作。
4、來院進修人員需進行輻射劑量受照監測,由醫務處統一聯系有關監測單位,監測費用220元每人,由個人承擔。被監測人員需遵守我院有關劑量監測的管理規定。
5、來院進修人員如不滿足或不認可上述管理要求,教育處不予以接收。在院期間有違反上述管理規定的人員,醫務處有權做出停止其從事放射工作崗位的處理。
北京天壇醫院教育處
北京天壇醫院醫務處
201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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