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公告
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天壇醫院防雷防電等接地系統檢測項目磋商要求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防雷防電等接地系統檢測項目
預算金額:21.4萬元(人民幣)
建設單位: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天壇醫院
項目情況: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天壇醫院總建筑面積為352294㎡,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02號令》、《防雷減災管理辦法》第四章第十九條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裝置實行定期檢測制度,防雷裝置應當每年檢測一次。
二、工作內容
1、負責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天壇醫院內建筑物的2025年度防雷防電等接地系統測試工作。
2、防雷等電位連接的檢查與測試,電涌保護器的檢測,接地裝置檢測,接閃器檢測,引下線檢測等相關內容。
3、依據防雷檢測相關的國家標準規范,進行防雷防電等接地系統測試工作。具體檢測標準規范如下:
《建筑物防雷裝置檢測技術規范》GB/T21431-2015
《建筑物電子系統防雷裝置檢測技術規范》DB11/634-2018
接地系統的土壤電阻率、接地阻抗和地面電位測量導則 第一部分:常規測量GB/T17949.1-2000
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規范。
4、若在檢測中發現不安全隱患,檢測單位應及時向招標人提出整改意見,依據提出的防雷檢測整改通知書進行整改,整改結束后通知檢測單位復檢(復檢免收檢測費),檢測單位對該工程提供的檢測數據應負相關責任。
三、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和經營許可。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只有在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的供應商才能參加此次投標。
7、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
8、近三年內(投標應答文件接收時間前)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被“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不得參與本項目。
9、不允許掛靠、借用資質行為。
10、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要求。
11、提供氣象主管機構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防雷裝置安全檢測甲級資質證書。
四、打分表
序號 | 評分因素 | 分值 | 評分標準 |
1 |
報 價部分(40 分) |
投標報價(40 分) |
價格分數=(投標最低報價/投標報價)×價格權重(40%)×100 |
2 |
商務部分 (20分) |
企業業績(9分) | 每提供一項20萬元以上合同相關項目業績得3分,最高得9分; 注:業績證明材料以合同協議書為準。 |
人員專業配套(4分) | 專業配套合理齊全,滿足本項目工作需要的得3-4分;專業配套基本齊全的得1-2分;專業配套不合理的得0分。注:擬派團隊人員應提供身份證、本單位社保證明及其他證明資料。 | ||
項目負責人(3) | 擔任項目負責人工作年限在 5 年以上的得3分,3年(含)~5年(含)的得2分,3年以下得1分 | ||
擬投入主要施工機械設備情況及自有或市場租賃設備占比 (4) | 擬投入主要檢測設備不能滿足該項目要求的得0分;擬投入主要檢測設備的配置基本滿足該項目要求的得 1-3 分;擬投入主要施工檢測設備齊全,完全滿足該項目要求的得4分。 注:檢測設備須有在有效期內的校準證書 | ||
3 |
技術方案部分(40分) |
項目團隊和崗位設置情況及職責劃分 (10分) |
評審委員會對投標文件進行逐項評審,按以下原則打分:優85%-100%;中: 70%-85%;一般 60%-70%:差:60%以下。 |
對本工程的重點、難點分析及對策(10分) | |||
檢測方案(10分) | |||
安全措施(10分) | |||
4 | 合計(100分) |
五、報名時間、方式、評選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3月28日(下午5點前)
報名方式:報名截止日前提交密封蓋章的紙質版(北京天壇醫院B區東門 田老師 59975707 收 )
暫定評選時間:2025年3月31日 10點00分
地點: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天壇醫院
六、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郵箱:ttyyzgc@sina.com
七、合同
防雷防電等接地系統檢測協議書
委托方(甲方): 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天壇醫院
受托方(乙方):
委托事宜: 防雷防電等接地系統測試
防雷防電等接地系統檢測協議書
甲方: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天壇醫院 乙方:
聯系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010-59978107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以及《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就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天壇醫院內建筑物的防雷防電等接地系統測試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檢測內容及期限
2025 年 月 日至 2026 年 月 日,乙方受甲方委托,協調各有關方面,負責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天壇醫院院內建筑物的防雷防電等接地系統測試工作。在合同簽訂、得到甲方通知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該項目的檢測工作,檢測結束之后10個工作日內提交測試報告。依據防雷防電等接地系統測試相關的國家標準規范,進行防雷防電等接地系統測試工作。具體檢測標準規范如下:
1、《建筑物防雷裝置檢測技術規范》GB/T21431-2015
2、《建筑物電子系統防雷裝置檢測技術規范》DB11/634-2018
3、接地系統的土壤電阻率、接地阻抗和地面電位測量導則 第一部分:常規測量GB/T17949.1-2000
二、測試費用及支付方式:
1、測試費用:總建筑面積為352294㎡,應收測試費用共計 元,人民幣大寫: ,該費用已經綜合測試活動、測試報告書的編制費用、稅費以及乙方為履行完協議其他義務所需要的全部費用。
2、支付方式:
2025年度甲方在約定期限內收到測試報告、足額發票并驗收合格后支付人民幣小寫 元,人民幣大寫: 。
三、權利與義務
1、測試期間,乙方負責聯絡醫院的測試事宜,提供足夠的人力、物力等各項條件,確保本項測試工作順利進行并及時組織完成測試工作。
2、乙方須根據國家有關防雷規范、標準進行測試并出具檢測報告。乙方對報告內容的真實性及測試結論負全責。
3、甲方為乙方進入場地進行測試提供相應的協調工作。
4、甲方按時向乙方支付工作經費。
5、協議雙方嚴格遵循民法典之規定,行使各自權利義務。
6、若在檢測中發現不安全隱患,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見,依據提出的防雷檢測整改通知書進行整改,整改結束后通知乙方復檢(復檢免收檢測費),乙方對該工程提供的檢測數據應負相關責任。
四、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雙方對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知悉的有關對方信息負保密義務,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不得用于謀取其他利益,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保密責任持續有效,不因本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而解除。
五、安全管理
乙方應自覺遵守相應的安全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標準進行作業,并隨時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測試中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杜絕事故隱患。非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任何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和損失。
六、履行地點和方式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在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天壇醫院內有關建筑物履行。
七、違約
如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向甲方提交驗收通過,且在甲方確認的整改期限內未能完成補救并驗收通過,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 20 %的違約金,并賠償引致之甲方全部損失之外,還應退還甲方已支付之全部款項。
八、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則雙方于彼此間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除非合同中另有約定,不可抗力是指雙方都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超出認識控制和防范能力的事件,包括地震、洪水、風災、旱災、戰爭、暴亂、騷亂、政府行為等。其中,若任何法律法規或政策變更,導致甲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均視為甲方受到不可抗力的影響,甲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本合同。
九、解決協議糾紛的方式
雙方如在協議履行期內發生爭議或未盡事宜,自行調解協商。不能協商一致時可以向甲方所在轄區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其他
本協議一式陸份,甲方執 肆 份,乙方執 貳 份,具有同等效力。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天壇醫院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人或委托代表人(簽字): 法人或委托代表人(簽字):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四環中路119號 地址:
本協議簽訂日期:2025年 月 日 本協議簽訂日期: 2025年 月 日
電 話: 01059978107 傳 真: 電子郵箱: ttyyzwc2016@163.com 開戶銀行: 北京銀行天橋支行
賬號: 01090359500120105034 854 行 號: 313100000878 | 電 話: 傳 真: 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
賬 號: 行 號: |
附件1: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生產方針,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條例》、《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生產管理原則,明確各自管理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責任、消防責任,雙方就安全生產管理等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本協議自簽訂日期起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貫徹執行國家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要求,乙
方的安全生產工作納入甲方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進行統一
協調管理。
(二)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服務場所和相關設施設備符合安全標準,具備安全生產條件。
(三)甲方有權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和制止乙方違章行為,督促乙方消除安全隱患。安全隱患不能及時消除或者消除過程中無法確保安全的,雙方應商定安全管理措施并明確責任。
(四)強化高風險作業管控。督促乙方落實作業審批要
求,制定作業方案,并安排專門人員現場管理。乙方未落實
作業相關規范要求,或者作業人員屢次違章作業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
(五)甲方應對入場的乙方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開展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宣傳。入場人員安全生產、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不合格的,乙方應對其再次培訓,合格后方能進入甲方場所提供服務,經再次培訓仍不合格的,不得進入甲方場所提供服務。
(六)乙方制定的應急處置體系應符合甲方要求,并定期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
(七)甲方制定的應急預案需乙方參與的,在發生突發事件時,乙方應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到達并參與處置。
(八)甲方有權監督檢查乙方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九)負責監督檢查乙方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演練的評審。
(十)監督檢查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措施,并督促乙方認真落實情況。
(十一)其他屬于甲方在發包項目或出租場所安全生產管理的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應貫徹執行國家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要求,制定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安全投入、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等。
(二)乙方提供的企業資質、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入場設施設備檢驗檢測資料等相關材料應確保真實有效。
(三)乙方制定的各項作業方案應符合相關規范標準要求。
(四)乙方應定期巡視使用場所和相關設施設備確保符合相關安全規范要求,如發現設施設備發生故障,應及時通報給甲方。
乙方在服務過程中,嚴格禁止占用、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乙方不得私自改變甲方房屋使用功能,嚴禁將操作間、倉庫、辦公室設置在同一房間,嚴禁有“三合一”、“多合一”和違規存放危險物品等現象。
(五)杜絕將工作區域當成住宿區域,乙方服務人員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醫院留宿,乙方不得私自帶無關人員進入醫院。
(六)乙方人員不得在醫院抽煙、喝酒、做飯、打牌或將危險品及充電電池、電瓶等帶入醫院。
(七)乙方人員在工作時,要嚴格根據合同要求執行,進行作業或服務時要注意安全,避免給患者或者甲方人員造成傷害或損失。
(八)乙方在工作過程中需要使用危險化學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的,乙方應統一要求按規范存放,派專人進行看管,做好出入庫臺賬。
(九)乙方應加強安全用電管理,設備充電時,需專人看管。
(十)乙方需制定嚴格的安全生產制度,經公司蓋章和項目經理簽字后報甲方留存。
(十一)乙方各項項目作業必須符合國家或者行業規范標準。
1.制定落實安全和技術交底。
2. 履行動火、臨時用電、吊裝、建設工程拆除、高處作業、有限空間等作業的審批要求,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并安排專人進行現場安全管理。
3.配備作業設備、工具、勞動防護用品、安全警示標志、應急救援設備等。
(十二)配合甲方開展現場安全檢查,糾正違章行為,落實隱患問題整改。乙方可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或其他不符合規范標準的行為。
(十三)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做好培訓記錄。
(十四)乙方應確保進場人員無犯罪記錄,無吸毒、涉毒情況。
(十五)制定應急預案或現場處置方案,加強應急處置培訓,開展應急演練。
(十六)乙方本項目負責人是發生事故的應急處置第一責任人,負責落實應急措施,及事故報告的責任。
(十七)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管理規定組織有限空間作業,作業前辦理有限空間作業審批許可證。乙方應配備有限空間作業防護設備和應急救援設備,作業人員應具備相應資格證書。
(十八)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消防管理規定組織開展作業或施工,主動接受甲方及上級部門的消防安全檢查。乙方應在作業或施工現場配備具有有效功能的滅火設施。乙方應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作業或施工,作業或施工人員應具備相應資質,作業或施工中涉及動火、切割等工作必須提前辦理動火證。乙方承擔由于消防管理缺陷和自身消防措施不力造成的火災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
(十九)其嚴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要求,遵守安全穩定處、監管人的要求。
(二十)乙方進行危險作業時,未經甲方同意或私自違規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十一)其他屬于乙方在承包項目或承租場所安全管理
的權利和義務。
(二十二)乙方項目負責人: 電話:
乙方現場安全負責人: 電話:
三、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損害的,乙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解除雙方之間的主合同。
四、本協議生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委托人(簽字): 或授權委托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承 諾 書
致: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天壇醫院
一、 我公司堅決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北京天壇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 我公司在與貴院的經濟往來中,所開具的發票真實、合法、有效。
三、 我公司嚴格執行貴院的采購準入制度,嚴禁一切不經貴院同意而直接進入使用科室的行為。
四、 我公司不以任何名義向醫院的任何工作人員直接或間接給予任何形式的回扣。
五、 我公司將根據醫院要求,制定合法的宣傳方式。推銷人員未經批準,不進入臨床科室進行產品宣傳推廣等活動。
六、 我公司堅決拒絕醫院各類工作人員提出索要好處的要求。同時向醫院紀檢監察部門報告。
七、 我公司提供真實有效的資質證明材料,保證產品質量和供貨時間。如遇各類突發情況及時與醫院溝通解決。
如違反承諾,我公司愿接受院方的規定,停止同貴院的一切商業往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諾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